广西前海人寿金融中心
保监会历数六宗罪姚振华被撤任职资格10年禁入保

24日下午,保监会的一纸处罚书让前海人寿和掌舵者姚振华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经查,前海人寿主要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问题。对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保监会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而在2月22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对个别浑水摸鱼、火中取栗且不收敛、不收手的机构,依法依规采取顶格处罚,坚决采取停止新业务、处罚高管人员直至吊销牌照等监管措施。”
根据保监会的披露,前海人寿主要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违法行为,具体问题涉及6点。其中,前海人寿在就2015年11月增资活动提交的相关报告中,作出股东增资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等陈述。经查,相关增资资金情况与报告陈述不符。
此外资金运用方面是问题的集中爆发区,在6大问题中占了5点。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寿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了多支非蓝筹股。此外,前海人寿还存在办理T+0结构性存款业务、部分项目公司借款未提供担保等问题。
去年险资激进投资、集中举牌、一致行动人并购等问题引起热议后,监管层面也不断表态对保险行业进行治理。
根据记者此前的了解,2016年5月至7月,保监会对前海人寿万能险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前海人寿在万能险单独账户管理、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而由于整改不到位,保监会去年底叫停了前海人寿的万能险新业务。随后,保监会又对前海人寿等公司派出专项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
此次查明前海人寿问题之后,保监会对前海人寿及相关负责人开出重罚。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被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作为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被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对此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解释称,这也就意味着姚振华近十年内不能在保险行业任职或者参与经营管理,股权方面并不一定会受到影响。
前海人寿在宝能系版图中的地位不同一般。据记者此前的了解,在宝万之争中“冲锋陷阵”的钜盛华是宝能旗下的核心企业。钜盛华则选择通过控股前海人寿,将其资产并入自身报表,为钜盛华信用背书,进而融资。而前海人寿也是钜盛华的“现金牛”,2015年后两个月钜盛华出现净利润暴涨,主要来自前海人寿。
王国军认为,姚振华不参与前海人寿的经营管理后,也可能逐渐收缩整个宝能系的阵线
保监会昨日披露,前海人寿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了多支非蓝筹股。王国军认为,按照监管的要求,超出的部分可能会退出。比如(退出)和股东之间的关系不好,或者不占控股地位的上市公司。
在姚振华被取消职位后,前海人寿将走向何方?也备受关注。“前海人寿短期内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在遭遇本次处罚后,短期内可能会在销售上遇到问题,还有退保上的压力,但随着调整业务结构,会逐渐扭转。
保监会对前海人寿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前海人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具体如下。
一是权益类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非蓝筹股票。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寿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了多支非蓝筹股。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黄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三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不符合监管要求。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以间接投资股权方式,认购深圳某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多只基金份额,上述基金的管理人在注册资本、管理资产等方面,未达到保监会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孙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四是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资质情况。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向保监会提交的相关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项目材料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的资质情况。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孙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五是部分项目公司借款未提供担保。前海人寿投资的某文化金融中心项目、某度假酒店项目等项目,项目公司均向前海人寿股东进行了借款,但未按照规定提供担保。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孙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保监会表示,前海人寿、姚振华、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提出了陈述申辩。前海人寿及姚振华提出向保监会提交相关资料的行为属于“重大遗漏”,姚振华对该行为负有领导责任,非直接责任,该行为并非情节严重,请求减轻处罚,且撤销任职资格和行业禁入并用属于重复处罚等申辩意见。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均提出,其主观上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故意,请求免予处罚。
二、前海人寿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前海人寿罚款3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明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游海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程靖刚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李济伟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黄皓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孙磊警告并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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